close
愛美仕名牌購物網

舊約正典



雖然以色列的信仰在聖卷成書前已存在,但其實書寫的工具和技巧很早就有了;現今我們從埃卜拉(Ebla)泥版的發現,知道以前人說摩西時代還未有書寫的論點是錯誤的。事實上,蘇美人(Sumerians,為主前三千年左右居於米所波大米南部的人,他們的書寫記錄是現今最早之文字記錄)和巴比倫人很早便有相當發達的律法,和詳細的貿易記錄等。但按記載,摩西是希伯來人中第一個把他們的歷史和宗教寫下來的人,即是舊約正典的第一部分,稱作五經,或律法書。

以色列人最早的文學是非常美麗的,按現今聖經批判學(Biblical Criticism)*的研究,有些比摩西的時代還要早,很多卻是摩西及以後的時代才出現。最早期的文學包括詩歌(創四23~24;出十五21;民二十一17~18)、沙漠之律法(出二十一1、15~17,二十二19;利二十10~13)、迦南律法,像約典(出二十一2~11、18~22,二十一26~二十二17),和禮儀文獻(出二十三12、15~17,二十二29~30)。

律法之外,舊約正典還有兩大類,就是先知書和聖卷(the Writings)。希伯來文學發展到所羅門時代(約主前975~主前935)達到高i,此時的散文、故事、傳記(如大衛的生平)、詩歌及歷史,均非常美麗感人。這時期最美麗的詩(如詩二十四7~10),及後期北國最美麗的文學(如詩四十五)相繼出現。直到耶路撒冷淪亡(主前586),希伯來文學的古典時期便終結了。

南北國相繼淪陷前,希伯來的先知文學是非常突出的,其中以阿摩司、以賽亞和彌迦的作品為最,直到耶利米而大成。自耶利米之後,先知文學開始走下坡(西番雅和哈巴谷書)。主前六世紀的先知作品,在文字和素質上都比以前遜色(以西結書、哈該書和撒迦利亞書),有學者認為這是五經最後編成,及南國也淪亡於異邦的歷史形勢所造成的。

無論如何,雖然我們不知道希伯來人是在什麼時候編訂他們的正典,依據的標準又是什麼,今天我們可以肯定的是,他們是從大量的文獻選出正典,其中有一部分被放棄,舊約本身也有記錄它們的書名,就如《耶和華的戰紀》(民二十一14)、《雅煞珥書》(書十13)、《所羅門記》(王上十一41)、《先見撒母耳》、《先知拿單》、《先見迦得》(代上二十九29)等等,舊約記載了大約十五卷書的書名,是存於當代而又沒被列入正典的書目。

現存最早期的舊約正典書目,大概是出於主後170年一個名叫墨利托的薩迪斯主教(Melito of Sardis),他去巴勒斯坦,與其他教會領袖決定舊約正典的數目和次序,但他的舊約正典的次序和內容,與我們今天的聖經卻不盡相同,就是當時不同文字的舊約版本(如希伯來文、希臘文和拉丁文),也是各司各法。

現今基督教中、英文聖經的舊約正典,是依武加大(Vulgate)譯本而來。我們不要忘記,整本舊約的寫作時期,長達千年以上──最早期的是摩西所寫,最後期的則出於被虜到巴比倫後;希伯來人就是這樣在沒有正典之下,守著他們的耶和華信仰。換句話說,正典的問題並不是希伯來人的問題。

那麼他們為什麼至終仍要編訂正典的範圍呢?真實的原因不容易決定,因為我們沒有可靠的正典成立的記錄。但下面幾個原因倒是可信的︰

第一,耶和華介入歷史,施行拯救,是整個耶和華信仰的決定因素,他們要為耶和華行事保留一個歷史記錄。

第二,希伯來人和他們的宗教,就像古代近東的人和宗教,具有豐富的宗教幻想力,也好用種種神話和故事來表達他們的自我了解(歷史),從數目繁多的次經和偽經(Pseudepigrapha)*,我們可以想像得到,他們有需要把真與假區分開來。

第三,他們相信神是在人間工作的神,又是向人說話的神,這些都屬「啟示」(Revelation)*的一部分。既屬神的啟示,他們就要知道什麼是神的啟示?去到哪裡?應包括什麼在內等實際問題了。此等問題若對希伯來人不是最急切,對教會就肯定是必須的。從墨利托在二世紀中葉還要去巴勒斯坦,與教會領袖商討舊約正典的問題,可知舊約正典到那時還未決定下來,而教會種種形勢(像使徒已全部離世,教外異端起)亦需要他們及早決定。



新約正典



像舊約一樣,新約正典的形成也經歷了一番變遷。四福音及保羅十三卷書信,約在主後130年便為大部分教會接納,約170~220年間,它們與舊約具有同等地位,用於教會的崇拜,其他新約經卷要到稍後才被接納為正典。其中最引起爭議的,是希伯來書、猶大書、彼得後書、約翰貳、書,和啟示錄;該撒利亞的優西比烏(Eusebius)*的《教會歷史》,記錄的新約正典書目(Ecclesiastical History, IV. 23),正反映出這種情況。

從另一方面而言,初期教會也有許多其他作品深得後代教會尊重,部分還視之為正典來接受,尤其是《巴拿巴書信》、《黑馬牧人書》(Shepherd of Hermas)。

教會最早一個新約正典書目與我們現今新約聖經相同的,紀錄於亞他那修(Athanasius)*在367年寫的一封信內(Festal Epistle),其次序是︰福音書、使徒行傳、大公書信、保羅書信、啟示錄。382年教宗達瑪蘇(St Damasus, 366~84)在羅馬主持一個教會會議,會中決定了新約正典的書目,它與天特會議的正典書目是相同的,亦即是說包括了次經在內。

教會早期對新約正典書目不能達到一致的意見,主要是當時教會有不少後來被判為異端,而當時是頗有勢力的人士在內;其中最主要的是馬吉安(Marcion)*,他的正典書目包括一卷刪改過的路加福音,和十卷保羅書信(也經過刪改,以適合他的神學觀點),以及穆拉多利經目(Muratorian Canon),後者為二世紀末羅馬教會所用;卻缺了希伯來書、雅各書、彼得前、後書,及約翰書。

這樣看來,早期教會會議對決定新約正典書目,並沒有發生太大的影響力,最早期的尼西亞(Nicaea)*會議(325)並沒有討論正典的問題,直到397年迦太基(Carthage)會議,才至終制訂了今日的正典書目,它還只是歸納了教會的共識,而沒有完全一致的看法。因此正典的形成是一個過程,不是一個事件;是一個歷史的問題,不是聖經的問題。初期教會的人明顯地重視成為肉身的道,過於書之為文的道。

參考資料 當代神學辭典 LV超3A名牌購物網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趙睿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